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2018年招生公告(第七号):有关录取、住宿申请等工作的说明
时间:2018年07月30日
有关录取、住宿申请等工作的说明
7月26日武汉市招考办将向第四批录取院校投档,第四批院校将按照市招考办招录政策和各校招生简章录取新生。现就录取、住宿申请等工作说明如下。
1.市招考办将按照第四批院校招生计划、考生院校志愿,将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以1: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。
2.市招办投档后,市招考办招录平台上无法显示“已投档”、“院校在阅”、“院校预录”和“市招考办审核”、“退档”等投档、审核工作环节的状态,直接显示的是已被院校录取。
3. 由于院校各专业和班级类型招生计划的限制,特别是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合理和不服从调剂等原因,已被投档的考生有可能无法落实就读专业和班级,阅档院校会将此部分考生退档。
4.我校将严格按照市招考办招录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,在政策许可和学校办学能力范围内,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需求。实际录取名单以我校近日公布的正式录取名单为准。
另外,远道、需申请住宿的新生,在7月底或8月初报到时,需要提交申请资料(包括:1.学生本人、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书面住宿申请;2.现居住地社区证明;3.初中毕业证复印件;4.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常规体检报告)。请大家务必提前准备上述资料。
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并理解上述事项。
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
2018年7月25日